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各定點醫療機構:
為做好我市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擴圍(廣西)部分品種采購和使用續約工作,現將《自治區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續約工作的通知》(桂藥采辦發〔2021〕2號)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針對此次續約的11個藥品,請各級醫保經辦按照約定采購量及供應鏈服務協議在2021年2月底前完成符合預付條件的公立醫療機構預付40%貨款結算周轉金工作;
二、本次續約約定采購量由醫療機構根據實際采購需求自行與中選企業簽訂購銷合同,但在一個采購周期內,各中選藥品的采購量不得低于同品種非中選藥品采購量;
三、請各醫療機構務必在藥品交貨驗收合格后30日內完成藥品貨款結算。
不明之處,請聯系市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科:鄭蘭英,4590552.
附件:自治區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續約工作的通知
貴港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
解讀